2013年报关员资格考试重点辅导三十一 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两种,均94年开征。 (一)增值税:以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向报关地交纳;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交纳期限与关税相同。 1、征收原则:中性、简便、规范。模式为基本税率加一档低税率。 2、13%增值税率的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除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及以上货物外,执行增值税率17%, 4、公式: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采用价内税计税,即:计税价格中包含了税额,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进口消费税一律不得减免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1、征收范围: (1)危害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的特殊消费品。鞭炮、焰火、烟(复合税)、酒精、酒(白酒:20%的从价税+1元/斤的从量税的复合税)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化妆品 及护肤护发品(4月1日停征)等 (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均30%)、空行 煤油(缓征)、一次性筷子等。 (5)特例: a、2002年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 b、2002年起,除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报关,其他口岸不得办理。钻石加工贸易仍在海关报关。 2、公式: (1)从价定率征收:以组成价格为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符合征税: 应纳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