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造价工程师考试缴费时间从8月5日截止9日 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于8月5日至8月9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务费)。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以及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 每人1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费 47元/人/科,其中上缴人社部考试中心7元/人/科,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需领取考务费发票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6日至10月18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领取(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