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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办理201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成绩单通知

2013-7-5 09:32|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87| 评论: 0

摘要: 临沂办理201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成绩单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下半年翻译合格证书、勘察设计类基础成绩单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 ...
临沂办理201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成绩单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下半年翻译合格证书、勘察设计类基础成绩单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办理办证材料提交及证书领取事宜,不对个人办理。(已毕业的学生,现无工作单位的,由毕业学校盖章办理)。(县区单位请提交材料到各县区人社局,各单位人数较多的,请从网上下载合格人员名单,带着合格名册来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办证需提交的材料: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翻译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注:领取勘察设计类基础成绩单不需要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

  (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证材料申报及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办证材料申报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8月8日(星期四)(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三楼西侧综合科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1.介绍信格式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翻译资格考试)

  3.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适用于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4.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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