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7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8月1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4〕103号文件规定,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4〕135号文件规定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票据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5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