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造价工程师考试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