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见附件4)。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名称及代码见附件1、附件2。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