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拉萨考区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考试成绩在90分至119分区段的拉萨考区考生,应当自2013年4月22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陆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或参见附件2)、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业务科技综合楼809室 办公时间: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283207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