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本科在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周末不上班)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证书颁发地点 日照市司法局政治部。(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622房间) 三、其他事宜 1、按上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不得代领。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需有效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2012年度司法考试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号)。 2、办理领证手续时,需本人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自行打印或现场领表填写),同时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登记表》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执业变更备案登记表》上备案登记。 3、领取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