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村官考试遴选 考试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考生 (1)资格复审(5月15日)。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选调生条件的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5月16日)。面试工作在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驻村见习对象。 (3)驻村见习(5月17日至6月17日)。由各市组织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村见习。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生活补贴和食宿条件。 (4)见习考核(6月20日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