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2012年报关员考试资格证书注意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务必阅读海关总署及各海关近期的各项公告(点击查看详情),并按照公告的要求,持所需证件和材料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以下提示为部分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向原报名地海关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申请表由考生登录网站自行打印,申请人要填写有关栏目,表上“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二)准考证主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上网打印,并如实填写各项,在“委托权限”下三空均须打√,并在“其他”后横线上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字样)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向海关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资格,不能打印申请表。 领到资格证书后,注意不要撕开防伪标签,否则证书将失效。 按照海关总署规定,提交复印件(请均使用A4纸)的,应向海关交验原件;同时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本人签名、签注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