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2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沈阳考区考生,应当自2013年3月29日起6个月内,向沈阳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的,海关可以在审核后当场作出决定并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办公地址: 1.沈阳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1楼报关大厅,电话:024-22695590。 2.锦州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1号6楼603房间,电话:0416-3880291 3.葫芦岛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海关大楼3楼报关大厅,电话:0429-3116517-2526 4.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办理点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46号-1海关大楼报关大厅,电话:0413-2427088-2620 5.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办理点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99号海关大楼2楼报关大厅,电话:0419-2142505-2821 办公时间:2013年3月29日——9月29日 上午:8:45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沈阳海关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