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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2013-3-29 16:43|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74| 评论: 0

摘要: 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 ...
沈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2012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沈阳考区考生,应当自2013年3月29日起6个月内,向沈阳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打印);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以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规定的,海关可以在审核后当场作出决定并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办公地址: 
  1.沈阳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6号1楼报关大厅,电话:024-22695590。 
  2.锦州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1号6楼603房间,电话:0416-3880291 
  3.葫芦岛海关办理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海关大楼3楼报关大厅,电话:0429-3116517-2526 
  4.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办理点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46号-1海关大楼报关大厅,电话:0413-2427088-2620 
  5.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办理点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99号海关大楼2楼报关大厅,电话:0419-2142505-2821 
  办公时间:2013年3月29日——9月29日 上午:8:45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沈阳海关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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