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经济专业: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国际工程管理 第一节 国际工程管理概述 一、国际工程的概念与特点 (一)国际工程的概念 □面向国际进行承包建设招标的工程,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联合投标也属于国际工程。 □两个或以上国家+国际惯例 (二)国际工程的特点(8个): 1.跨多个学科; 2.跨国性贸易活动; 3.受建设项目规模、结构特点的影响; 4.不同文化和法律的冲突; 5.按严格的合同条件和国际惯例管理工程; 6.技术规范体系庞杂; 7.政治、经济因素风险增大; 8.风险与利润并存。 (三)国际工程承包的意义(4个方面) 1.有利于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 2.有利于提高一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3.有利于解决一国的劳动就业; 4.能增进两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 二、国际工程市场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1.需求变幻不定 2.需求内容多样,项目趋于大型化和复杂化 3.国际工程市场竞争激烈、风险大 4.对工程公司的科技与管理水平要求高 5.受东道国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 6.受发达国家的垄断 三、国际工程的建设程序 (一)投资前期准备 1.投资机会研究阶段:广义(产业或地区);狭义(项目)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初步研究;辅助研究;详细研究) 3.投资决策 (二)项目的实施 □办理手续 □筹建机构 1.咨询设计阶段 □设计:咨询单位负责概念设计、基本设计;施工图或由咨询单位编制,或由施工单位编制(咨询单位审批) □招标文件:咨询单位负责编制 2.招标和投标阶段 工程采购——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商 3.缔约阶段(工程合同) □按照工程范围 □按照计价方式 4.施工阶段 □在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协调下 (三)生产和运营 □缺陷责任期 □生产与运营 第二节 国际工程招标与投标 一、国际工程招标 1.公开招标:遵守国际竞争性投标的规定 2.限制性招标 (1)排他性招标 (2)指定性招标 (3)邀请性招标 (4)地区性招标 (5)保留性招标 3.其他招标方式 (1)多层次顺序招标 (2)“双边”联合招标 (3)议标性质的招标 4.招标机构 □常设的中央招标机构 □非常设部门级的招标委员会 □委托招标机构 5.国际工程招标程序 工程业主→确定项目→委托设计→组织招标机构→招标广告或招标邀请→投标人的资格预审→选定和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标书 二、国际工程投标 1.投标程序 2.核算工程量和制定施工方案 工程量——施工方案 3.标价组成 (1)工程直接费(人工、材料、机械) (2)工程间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11项) (3)暂定金额(计入总价;工程师批准) 4.投标报价策略与技巧(13项技巧) □根据项目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 □不平衡报价(前重后轻法) □利用招标文件的错误 第三节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是最具权威性的咨询师组织 □FIDIC编制了许多标准合同条件。例如,《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最常用),《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等。 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概述 (一)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 1.通用合同条件(5部分) (1)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 (2)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 (3)涉及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 (4)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 (5)涉及法规性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件 (1)对通用条件的必须的补充材料 (2)对通用条件非必须的补充材料 (3)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的条款 (4)工程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通用条款的变更 (二)FIDIC合同条件的具体应用 1.适用的工程类别:土木工程 2.适用的合同性质:国际或国内 3.基本点: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关系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应用的前提: (1)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 (2)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3)按照单价合同编制招标文件 (三)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专用合同条件 5.通用合同条件 6.规范 7.图纸 8.标价的工程量表 二、工程质量控制 (一)业主方面的质量控制 □外部的、横向的控制 □控制的措施(4个):图纸;定位;监督检查;检验。 (二)承包商方面的质量控制 □内部的、自身的控制 □控制的措施(6个):制定措施;实验;施工放样及测量;材料的检验;采购、运输、验收、安装、调试。 三、支付结算的管理 (一)工程结算的范围和条件 1.工程结算的范围(图12-2)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结算(3个) □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的结算(8个) 2.工程结算的条件(同时满足-5个) □质量合格是必要条件; □符合合同条件; □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师的变更通知; □支付金额必须大于临时支付证书规定的最小限额; □承包商的工作使工程师满意。 (二)工程支付的项目与要求 1.工程量清单项目与要求 (1)一般项目 □经过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2)暂定金额 □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使用 (3)计日工 □合同约定项目:项目来自合同,费率和价格来自投标书; □合同无约定项目:以实际发生的费用加上合同规定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以外项目与要求 (1)动员预付款 □业主给承包商的无息贷款,作为承包商进驻场地和工程施工准备用款 □一般为合同价的5%~10%,当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累计金额超过合同价格的10%~20%开始扣回,至竣工日期前三个月全部扣清 (2)材料设备预付款 □业主支付给承包商材料设备的无息预付款,按材料发票价的70%~80%,设备发票价的50%~60%支付,可从工程款中分批扣除 (3)保留金 □合同总价的5% □从第一次付款证书开始,按期中支付工程款的10%扣留,直到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5% □分两次退还,工程移交时一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半 (4)工程变更的费用 (5)索赔的费用 (6)价格调整费用 (7)迟付款利息 □业主未能按时向承包商付款(28/56天),收取迟付利息 (8)违约罚金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程序 1.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 2.工程师审核,编制期中付款证书。 3.业主支付(28天)。 四、施工进度的管理 (一)施工进度管理的工作流程 (二)施工进度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2.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 5.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6.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9.审批工程延期 □承包商自身原因-工期延误 □承包商以外的原因-工期延期 10.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 □审批 □初验 □协助业主(竣工验收) 13.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工程移交 第四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一、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一)合同管理的概念 1.合同 2.合同管理 (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按管理的主体:业主;承包商 □按管理的时间:项目前期;项目实施期 1.业主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1)选择高水平的咨询公司 (2)选定项目的实施方式 □项目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平行发包 (3)办理批准手续 (4)选择CM经理的原则 2.业主项目实施期的管理 (1)设计阶段(5项):委托咨询设计工作;审查并选定设计方案;审查并批准咨询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选择施工管理方式;做好施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施工阶段 ① 将任命的业主代表和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如系国际贷款项目还应该通知贷款方。 ②继续抓紧完成施工开始前未完成的工程用地征用手续以及移民等工作。 ③批准承包商转让部分工程权益的申请,批准履约保证和承保人,批准承包商提交的保险单和保险公司。 ④负责项目的融资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负责编制并向上级及外资贷款单位送报财务年度用款计划,财务结算及各种统计报表等。 ⑤在承包商有关手续齐备后,及时向承包商拨付有关款项。 ⑥及时签发工程变更命令。 ⑦负责为承包商开证明信,以便承包商为工程的进口材料、工程设备以及承包商的施工装备等办理海关、税收等有关手续。 ⑧对承包商的信函及时给予答复。 ⑨负责组成验收委员会时行整个工程区段的初步验收和最终竣工验收,签发有关证书。 ⑩解决合同中的纠纷,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变动和修改,需与承包商协商。 3.承包商合同签订前准备工作 (1)投标阶段 □资格预审 □投标报价 a.写一份投标备忘录。 b.订好JV协议。 c.要设立专门的小组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d.投标时要有专人或聘请当地律师研究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如合同法、税法、海关法、劳务法、外汇管理法、仲裁法等。 e.投标报价时一般 不能投“赔本标”,不能随意设想“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 f.投标时一定要有物资管理专家参加。 g.如未中标,及时索回投标保证。 (2)合同谈判阶段 4.承包商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中心任务:按合同要求,保证质量、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 □加强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 二、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变更:协商-修改与调整 □局部的、非实质性的 (二)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1)工程变更的概念 □设计变更 □进度计划变更 □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具体的4项 (2)工程变更的产生原因 □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 □来自业主;来自设计方面;来自施工方面 2.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与要求 (1)提出变更要求 (2)工程师审查变更 (3)编制工程变更文件 □内容包括:工程变更令;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其他文件 (4)发出变更指示——工程师+书面形式 3.工程变更价款的估价步骤 (1)工程师提出授权申请 (2)雇主批准并授权后,工程师与承包商协商 (3)在工程师与承包商就变更价格达成一致前,要发布变更指示 (4)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向承包商直接发布他认为必要的指示 4.工程变更估价方法 (1)以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及价格进行估价 □适当 □合理 (2)当工程变更和工程量表上实际工程是增加或减少的,使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合计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则应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或减去一笔款项,该款项仅以超过15%的部分计 (3)也可按计日工方法估价 □计日工表 三、国际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述(参见第九章) (二)风险因素分析 1.项目决策阶段-业主方的风险因素分析 □重要 2.项目实施阶段-业主方的风险因素分析 □8个因素:业主方管理水平低,选择监理失误,不能按照合同及时地、恰当地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和风险;设计引起的各种风险;融资风险;业主方负责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的风险;承包商水平低引起的风险;承包商及供货商的各种索赔;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承包商的风险因素分析 □4类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工程技术风险、管理风险 (三)风险管理措施 1.业主的风险管理措施(4种) □追求“风险控制/成本率”的最低: (1)风险预防:不予批准;替代方案 (2)风险降低:修改设计 (3)风险转移:协议;保险 (4)风险自留 2.承包商的风险管理措施 (1)投标报价阶段 □专家评分比较法(表12-1——三步)算出风险度(权重与可能性) (2)合同谈判阶段 □增加限制业主的条款,采用保险 (3)合同实施阶段 □主动防范 (4)合同实施结束 □对风险进行总结 四、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一)国际工程索赔概述 1.索赔的概念 2.索赔的作用 3.施工索赔的分类 □按照合同依据、当事人、目的以及处理方式等进行划分。 (二)施工索赔的原因 □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其他第三方原因等。 (三)施工索赔的程序 □意向通知(28天);索赔报告及其资料(28天);答复(28天)与默认;持续进行与阶段性报告(结束后的28天内)。 (四)业主对索赔的管理 1.索赔管理措施 □工作前伸(设计、招标) □依靠工程师 2.业主方向承包商索赔的内容 (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 (2)合同工期已到而未完工,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 (3)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 (4)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 (5)未按合同条件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的破坏; (6)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指定分包商支付时; (7)由于变更等原因,最终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某一百分比(比如15%),而又给予了承包商合理的工期补偿时; (8)严重违背合同(如进度一拖再拖,质量经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9)当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未按合同条件中的要求写入保护业主权益的条款,致使业主权益受到损害时等等。 (五)承包商对索赔的管理 1.索赔管理措施 (1)建立精干而稳定的索赔管理小组。 (2)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文件,使每一个人都建立索赔意识。 (3)加强文档管理,注意保存索赔资料和证据。 (4)抓住索赔机遇,及时申请索赔。 (5)写好索赔报告,重视索赔额计算和证据。 (6)注意索赔谈判的策略和技巧。 2.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内容 (1)工程变更 (3)物价上涨 (7)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各种问题,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 3.承包商索赔的基本规律(5个) (1)各项索赔中均可索赔成本 (2)可索赔工期的条款,一般可同时索赔成本 (3)可索赔利润的条款,可同时索赔成本 (4)在工期延长和利润补偿中,只能得到一种 (5)利润补偿的机会较少,也不能单独索赔利润 (六)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 1.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审核索赔申请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同时成立) (2)审查索赔证据 (3)审查工期延展要求 □划分责任:不可原谅的延期;可原谅的延期 □关键线路之上 □无权要求缩短工期 (4)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8类) □索赔计算的合理性 □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不可重复(综合单价);停工损失中,不能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计算奖金、福利,一般用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机械应以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2.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反驳 □含义:针对不合理索赔和不合理部分 □提出质疑的可能情况: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减少损失; (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七)反索赔 1.反索赔的概念 □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 □施工索赔的对称(策略) 2.反索赔的种类 (1)工期延误反索赔 □国际工程项目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0.1%,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价的10% (2)施工缺陷反索赔(质量缺陷反索赔) □施工缺陷的主要内容:4项 ①承包商建成的某一部分工程,由于工艺水平差,而出现倾斜、开裂等破损现象; ②承包商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规格或质量标准,从而危及建筑物的可靠性、安全性; ③承包商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虽然经过了工程师的审核同意,但建成后发现有严重缺陷; ④承包商没有完成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应进行的隐含的工作,或称默示工作,等等。 □在缺陷责任届满之际,工程师在全面检查验收时发现的任何缺陷,应在14天内修好,才能向业主移交工程,从而完成了缺陷责任期的责任。 □缺陷处理的费用:三种可能 (3)承包商违约反索赔 □违约反索赔的主要内容:6项 ①承包商运送自己的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时,损坏了沿途的公路或桥梁,公路交通部门要求修复; ②承包商所申办的施工保险,如工程一切险、人身事故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过期或失效时,业主重新申办这些保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③由于工伤事故,给业主人员和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④承包商的建筑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需要重复检验时的费用开支; ⑤由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引起的在拖期施工时段内的咨询(监理)工程师的服务费用及其他有关开支; ⑥承包商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拖欠工程款,长其拒绝支付,指定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等。 3.反索赔的特点 □业主对承包商的反索赔措施,已列入施工合同条款中 □无需提交报告,直接按合同办理 □反索赔款可以从工程进度款等项目中扣除,因此难度相对较小 4.反索赔的合同依据 五、国际工程争端的解决 (一)引起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端的原因 □内容复杂,在合同中难以明确所有内容 □时间长,变化因素多 □合同各方利益相悖 (二)常见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端 □6种情况(P305):工程量变化引起的争议;质量争议;工期延误责任争议;工程款支付争议;关于中止合同的争议;关于终止合同的争议。 (三)法律的选择 1.项目所在国-强制适用法律的 2.合同双方自由选择适用法律的(4种考虑) □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的完备性 □合同中应约定法律变更的处理方式 □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适用于同一法律 (四)解决争端的方式 1.友好协商解决 □工程师处理(84天内) □成为最终决定(70天内无异议) □不接受(发出提交仲裁意向通知的56天后,开始仲裁) 2.争端评审委员会方式 □组成 □特点 3.仲裁 4.诉讼 □程序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