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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2013-3-5 17:18|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201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为增强报考者的诚信意识,自本次公务员招考起,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 ...
201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为增强报考者的诚信意识,自本次公务员招考起,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试用期内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报考者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三)为了帮助报考者深入了解本次招考的有关政策,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起草了《2013年全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问答》(附后),内容包括本次招考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请报考人员认真查阅。
(四)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宁人社发[2010]120号)处理。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12 0951-5099005 5099125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63 0951-509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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