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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2013-3-5 09:31|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60| 评论: 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重大事项  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的事务的,先看合伙协议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重大事项 

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企业的事务的,先看合伙协议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企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的权利 

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跟出资大小没有关系,因为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人的义务 

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法律规定;
2)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注:合伙人违反上述二条规定的,所得的收入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如《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延伸阅读——201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 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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