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笔试考试时间:4月13日-14日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 1、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一般性职位的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4、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3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14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