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习二十六: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 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国家鼓励举办的合作企业是:(1)产品出口的生产型合作企业;(2)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3)办理工商登记。 以上所称审查批准机关,是指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的延伸阅读——201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 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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