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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分享:10%优惠税率

2013-1-15 10:52|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67| 评论: 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分享:10%优惠税率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分享:10%优惠税率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股东在获得股息之后,可以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申请,提供证明自己为符合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实际收益所有人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应就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居民企业在支付或到期应支付时代扣代缴。QFII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涉及退税的,应及予以办理。

  除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企业所得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分享:10%优惠税率的延伸阅读——201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 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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