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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2012-12-19 09:17|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02| 评论: 0

摘要: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知识点预习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知识点预习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2.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考题)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3.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5.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考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考题)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预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延伸阅读——201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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