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基础讲义:第2章第3节 第三节 股东机构 一、股东概述 (一)股东的含义 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三)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 特点:①必须履行出资义务;②股东作为出资人是公司资本的提供者,全体股东的出资总和即公司的资本总额;③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者 ①股东是典型的投资者,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公司的经营结果同股东利益最为密切,股东是公司经营利益的最大受益人;②股东既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经营的最大风险承担者(风险大于债权人和职工,股东收益不确定、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在债权之后)。 3.股东享有股东权 股东享有股东权是股东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东法律地位的集中体现。广义的股东权是股东对公司权利义务的概括,狭义的股东权即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获得财产收益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4.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除无限公司股东、两合公司(注:两合公司是指由1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1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无限责任股东外,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债务的直接承担者,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间接承担责任。 5.股东平等 所有股东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四)股东的权利(掌握) 股东除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外,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一)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掌握)。 (掌握)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熟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三种: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三)股东会决议(掌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决议,另一种是特别决议。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决策权。 (一)股东大会的性质及职权(掌握) 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 (二)股东大会的种类与召集 1.股东大会的种类(熟悉) 股东大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出席,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
2.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熟悉) (1)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①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和主持。 (2)股东出席会议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临时提案的提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则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方式(掌握) (1)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依据 股东所持股份是股东权的计算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 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 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通过。 (3)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掌握)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例题7·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2011年)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的二分之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一 C.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8·多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对公司享有的权利有( )。(2010年) A.股份的无条件转让、退出权 B.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C.经理人员的聘任权 D.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E.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股东的权利。选项A,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出;选项C,董事会具有经理人员的聘任权。 【例题9·单选题】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行使股东会职权的机构是( )。(2010年)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例题10·多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有( )。(2011年) A.自然人 B.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 D.投资基金组织 E.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法人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各类投资基金组织、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 【例题11·单选题】下列股东大会的事项中,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是( )。(2009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选举董事监事 C.确定分红方案 D.减少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