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2012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知识点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2.类型:①欺骗性标示行为;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③诋毁商誉行为;④商业贿赂行为;⑤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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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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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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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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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性标示(仿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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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营者使用与他人相近或相同的商业标识和外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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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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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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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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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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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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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性标示(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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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营者对其产品或服务信息所作的不实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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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包装、装潢或广告中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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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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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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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秘密性;
2.实用性(能够为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
3.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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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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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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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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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经营者;
(2)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总之存在主观过错;
(3)客观方面:
①诋毁商誉行为是传播信息的行为;
②传播的是虚假信息;
③该虚假信息与竞争对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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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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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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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
【注意】是否存在“账外暗中”(如实入账不属于贿赂),是区分回扣、折扣和佣金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标准。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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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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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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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附奖赠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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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违反法律规定,通过附带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赠予或奖励,以促进销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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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巨额奖赠促销: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2.欺骗性附奖赠促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所附奖赠品伪劣: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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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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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延伸阅读——201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1、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2、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3、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4、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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