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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2012-11-7 11:3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45| 评论: 0

摘要: 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限制。  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 ...
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①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何组成,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限制。 

  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劳务出资形式是有别于公司出资形式的重要不同之处。 

  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③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和“合伙”联系起来,名称中必须有“合伙”二字。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分享: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的延伸阅读——201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1、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2、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3、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4、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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