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2012-10-18 10:0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70| 评论: 0

摘要: 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1. ...
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强化学习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一)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二)亏损弥补 

  1.内外不可补: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五年补亏: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注意1】以亏损年度后的第一年度算起 

  【注意2】连续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 

  【注意3】亏损指税法调整后的金额是亏损的 

  【注意4】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基本税率 

25% 

1)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低税率 

10% 

1)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 

优惠税率 

20% 

小型微利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级职称《经济法》强化学习: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的延伸阅读——2012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必备四大技巧

 

  1、教材。一定要详细的仔细的阅读教材,先读教材还是先听课,看自己的学习习惯定,因人而异。个人建议最好是先阅读教材,然后再听课,这样做的好处是:在阅读教材时有不懂的,不明白的地方,带着问题去听课,有针对性。无论是在课件中和做题中遇到的问题都整理成笔记,全部记在书上,这样最后总复习时只看一本教材就可以了,很方便的。最好把教材看10遍。

  2、课件。一定要认真的听一遍,有时间的话,可以听是两遍,甚至3遍。可以说老师讲到的没一句话,都可能是考试中的一个小的题目。理论性的文字,切忌死记硬背,要理解记忆,考题千变万化,只有理解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要理解就离不开老师的讲解。比如多选,想拿高分,这个过程必不可少的。

  3、辅导书。一本足矣。小到单选,大到综合,每一题都要认真去做,熟练掌握。辅导书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教材中找出相应的知识点,做好笔记。最好做5遍。

4、答疑板。不要小瞧了答疑板的作用,您遇到的所有问题都在这里,听课件做习题过程中哪里不理解了,可以随时去答疑板查,学员的问题很全面最好都要看一遍,老师的解析记下来,方便自己再次的复习。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6-16 03: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