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精华总结:招标人的法律责任和投标程序 投标程序 (1)组织投标机构 (2)编制投标文件经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和步骤:①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②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③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④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⑤形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①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投标文件;②要求招标人签收投标文件;③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上述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5)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lO%o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012一级建造师考试精华总结:招标人的法律责任和投标程序的延伸阅读——一级建造师考试冲刺阶段技巧 一级建造师是建筑业一种重要的执业资格证书,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考试为全国统考,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今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开始报名,将于9月22日、23日开考。目前,各类2012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书正在火热预定中。 考试一共四门课程:《工程经济》、《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与实务》。管理与实务是最难的,其实是工程经济,第三是项目管理,最后是法规。最简单的法规就不说了,依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这本书就能全面了解考点信息。接下来说说怎么复习项目管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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