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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备考重点:矿山安全的监督

2012-8-31 10:38|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08| 评论: 0

摘要: 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备考重点:矿山安全的监督  矿山安全的监督  1.矿山安全监督的部门  《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2.矿山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  依照《 ...
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备考重点:矿山安全的监督

  矿山安全的监督

  1.矿山安全监督的部门

  《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2.矿山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

  依照《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7项监督职责:

  (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备考重点:矿山安全的监督的延伸阅读——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一次顺利通关技巧

 

  1、考生们最好以章为单位,如果章的内容较多,就以节为单位,购买一些配套的练习题进行闭卷演练,不会做的题做好标记,并查阅教材,看这个知识点出自书中什么位置。但这时的演练不要去计较得失,关键要找到不会的知识点。

2、针对一练查出的不能做的题,重新再演练一次,如果还有做不好的题,重新再做好标记,然后再查找教材和标准,这次就一定要认真的记忆一次。隔上一天再做一次,如果还不能做,就要反复的记忆,直到记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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