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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

2012-8-18 17:03|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42| 评论: 0

摘要: 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  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
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

  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受当事人财物等违法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 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2年安全工程师《管理》:经办机构的法律责任的延伸阅读——2012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一次顺利通关技巧

 

  1、考生们最好以章为单位,如果章的内容较多,就以节为单位,购买一些配套的练习题进行闭卷演练,不会做的题做好标记,并查阅教材,看这个知识点出自书中什么位置。但这时的演练不要去计较得失,关键要找到不会的知识点。

2、针对一练查出的不能做的题,重新再演练一次,如果还有做不好的题,重新再做好标记,然后再查找教材和标准,这次就一定要认真的记忆一次。隔上一天再做一次,如果还不能做,就要反复的记忆,直到记住为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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